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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政策

所有的退款請求都需向第43學區(高貴林)國際教育課程部提出書面申請。退款申請需包括國際教育課程部發出的原始入學通知書,以及相關的支持文件(比如加拿大公民與移民局的信件等)。

全額退款:

如果學生簽證被拿大移民局拒簽,將退還除申請費用外的全部學費。如需全額退款,學生必須在拒簽之日起的半年內提出書面申請。申請需包括加拿大移民局的正式拒簽函和國際教育課程部發出的原始入學通知書。

三分之二退費:

學生在課程開始前退學、成為加拿大落地移民或永久性居民,我們將退還三分之二款項。

二分之一退費:

學生在課程開始後的30個教學日內退學、成為加拿大落地移民或永久性居民,我們將半數退款。

不予退款:

下列情况我们将不予退款:

  • 當任何課程開課已過 30 天,學生撤回入學申請,將不退費; 課程開始在錄取通知書(LOA)裡顯示
  • 當學生在課程開課已過 30 天後移民,撤回入學申請,將不退費; 課程開始在錄取通知書(LOA)裡顯示
  • 當學生在註冊日後 30 天以後,才撤回入學申請,將不退費; 課程開始在錄取通知書(LOA)裡顯示
  • 學生因違反加國政府、警方、校方或國際教育課程所既定之法律、政策及條例而被開除,將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