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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政策

所有的退款请求都需向第 43 学区(高贵林)国际教育课程部提出书面申请。退款申请需包括国际教育课程部发出的原始入学通知书,以及相关的支持文件(比如加拿大公民与移民局的信件等)。

全额退款:

如果学生签证被拿大移民局拒签,将退还除申请费用外的全部学费。如需全额退款,学生必须在拒签之日起的半年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需包括加拿大移民局的正式拒签函和国际教育课程部发出的原始入学通知书。

2/3 退款:

学生在课程开始前退学、成为加拿大落地移民或永久性居民,我们将退还 2/3 款项。

1/2 退款:

学生在课程开始后的 30 个教学日内退学、成为加拿大落地移民或永久性居民,我们将半数退款。

不予退款:

下列情况我们将不予退款:

  • 学生在任何课程开始 30 天后退学; 课程开始在录取通知书(LOA)里显示
  • 学生在课程开始 30 天后退学或在开学 30 天后成为落地移民; 课程开始在录取通知书(LOA)里显示
  • 学生在登记入学 30 天后退学; 课程开始在录取通知书(LOA)里显示
  • 学生因为违反加拿大政府、警局、第 43 学区(高贵林)以及 / 或者国际教育课程部的法律、政策、规定而被开除。